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和《攀枝花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实施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18年秋季招生入学登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登记范围及对象
登记范围: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。
登记对象:凡年满6周岁(于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
二、登记时间:2018年6月23日、24日 上午9︰00——12︰00
凡属我校招生范围内新生,若因手续不全等原因错过此次登记时间,为了维护校园安全,本学期行课期间家长不再进入学校登记,补充登记时间另行通知。
三、登记地点:攀枝花市第二小学龙珠学校内。
招生范围:
四、说明:符合下列情况之一,即属于本学区招生登记范围的学生。
1.学生和父亲或母亲在同一《居民户口簿》上,并从《居民户口簿》上可以看出明确的监护关系,《房屋产权证》的名字与《居民户口簿》上的名字相符,《房屋产权证》的住房位置在学校的招生范围内。
2.学生及父母的户口和祖辈(仅限于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的户口在一起,《房屋产权证》是祖辈的名字,《房屋产权证》的名字与《居民户口簿》上的名字相符;《居民户口簿》和《房屋产权证》的位置在学校的招生范围内;同时出具由市房管部门开具的学生父母双方和孩子的《无房证明》,如学生的父母离异,需出示学生监护人一方的《无房证明》和《离婚判决书》(或《离婚证》)。
3.市外流动人口子女,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,持父母及子女的《居住证》或《房屋产权证》及《居民户口簿》原件,(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)办理入学登记。(注:主城区之间学生流动不予安排,仍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)
五、登记办法
片区生:学生监护人之一陪同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登记,同时持上文所提到的《房屋产权证》和《居民户口簿》原件,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。
流动人口子女:需持上文中提到的监护人及学生本人《居住证》和《居民户口簿》原件,或监护人及学生本人的《房屋产权证》原件和《居民户口簿》原件,到学校办理登记手续。
根据市、区教育局相关规定,我校将严格按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学区招生,请不属于本学区的适龄儿童的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为孩子报名登记,以免耽误孩子入学。
攀枝花市第二小学校教育集团龙珠学校
二o一八年六月
附: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文件《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(攀教体发【2018】19号)
编辑:攀枝花2小